主 旨: 检送114学年度「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气候变迁教学活动计画须知」1份,请转知所属教师踊跃申请,请查照。
说 明:
一、 依据「教育部补助办理防减灾及气候变迁调适教育计画要点」办理。
二、 本计画为使大专校院学生有学习气候变迁相关议题之机会,并执行国家气候变迁调适政策,将气候变迁调适方案、公正转型、人权、原住民族权益、以自然为本的解方(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碳盘查、碳管理、碳汇、碳中和、净零排放、能源转型及能源教育宣导等议题融入课程内容宣导,鼓励大专校院提出气候变迁相关领域或跨领域之课程教学、发展专业融入补充教材或相关教学活动,以提升学生气候变迁素养与能力,并培育具备气候变迁知能之人才。
三、 旨揭计画申请以学年度为单位,补助以学期为单位,相关说明如下:
(一)征件期程:自公告日起至114年6月16日。
(二)执行期程:以学期为单位(第1学期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第2学期115年2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第1学期于115年1月31日、第2学期于115年7月31日前,需提交期末报告书,另于计画期程结束后2个月内函部办理结案作业。
(三)补助经费:原则上采教学活动专项全额补助业务费,每项教学活动每学期补助以新台币2万元为限,总金额以新台币6万元为上限。
四、 申请方式:于期限内将计画书上传至表单https://reurl.cc/zqQNny,逾时、资料不全或资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本案相关申请文件请至本部气候变迁教学资讯平台/教学活动补助/补助公告(https://climatechange.tw/)下载。
五、 本案联络人:请洽本部委托单位国立台湾师范大学永续管理与环境教育研究所叶欣诚教授,专任助理廖小姐,电话:(02)7749-6569,E-MAIL:ccesd2050@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