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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申请教师,请于114/7/31前提供推荐资料至人事室,本室拟于8/15前完成推荐事宜。
说 明:
一、依据旨揭奖励原则办理。
二、 如有符合旨揭原则奖励资格者,请依附件格式填写推荐表单1式2份函送本部,本部查核属实后即通过审查。
三、另请提供资深主管之生活照(档案大小至少1MB)及优良事蹟简述(字数75至80字)以电子邮件寄送至shwc@mail.moe.gov.tw,俾利后续表扬活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