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文化部征求「社造多元协力跨域共创补助作业要点」申请案~113/07/05
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一、申请程序及相关说明
文化部为鼓励社会共创,透过活化社区组织经营、促进我国新住民投入社区公共事务、善用科技连结跨域资源,扩大应用在地知识,营造社区共学体验环境,提供创新服务,坚壮社区组织自主永续经营,确保文化多样性及公民自主权利,厚植地方多元文化价值,推动公民社会共融共好,特订定本要点。
(一)申请说明:
- 申请资格:
一、依中华民国法令设立登记或立案之法人、团体、公私立学校。
二、具中华民国国籍之新住民个人、新住民子女。
三、符合前款资格者组队(组队人数至少应达三人以上)。
- 同一申请单位每年至多补助一案。
- 申请需进行线上报名(https://reurl.cc/9v6yjO)
- 补助额度及比例:
(1)每案最高补助额度以二年不超过新台币三百万元为原则。
(2)每案得编列配合款,并配合款比例作为本案的重要计分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 要点)。
※校内配合款部分教学单位请依本校专案计画配合款要点办理。依要点规范配合款比例不得超过计画规定最低配合款,唯本案配合款与计分权重有关,惠请申请者应于申请配合款时说明申请的配合款比例的必要性。
(二)补助类别(内容详见附件 – 要点):
- 地方知识蒐集及应用类。
- 多元友善共创暨新住民培力交流类。
- 产学合创类。
- 公民科技类。
- 非属上述各类,但计画内容经本部审查认定符合本要点之订定目标者。
(三)申请截止:113年06月01日~113年07月05日前止。
(四)本案联络人:
文化资源司 蔡小姐、洪先生 (02)8512-6000# 6332 、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