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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

【函转】海洋委员会「复振航海文化力─海洋文化领航计画」征件资讯~113/02/29前止

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5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旨揭计画资讯可至官网查看:https://reurl.cc/nrYqmD

一、计画目标
为鼓励学校、民间团体、博物馆与社教馆所共同参与海洋文化知识建构,本会举办旨揭征件计画,征求各类团队系统性保存、梳理、记录与转译在地与海共生独特之智慧、史料、技术与技艺,以保存及发展台湾用海、航海、与海互动之文化与知识。

二、征件类别(详见附件0-申请须知):

(一)海洋传统知识与实践出版

1.航海智慧转译类 2.海洋文化 路径类 3.海岸聚落发展类

(二)造舟技艺传承

 

三、计画申请:

(一)同一申请单位每年每一类别至多 1 案, 倘同一单位获不同类别计画补助或合作经费时,活动不得并案办理。

(二)计画执行期程原则自 113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并须在同年 11月 15日前办理结案完竣。

(三)每案本年度原则最高补助或合作经费 50万元(经常门为限),并需含配合款

※本计画规范补助申请单位之配合款比例为计画总经费之5%以上,欲申请计画者应循本校「专案计画配合款申请要点」申请配合款。

(四)申请方式:于113年02月29日线上申请及缴交书面资料(以邮戳为凭)。

  1. 线上申请:https://forms.gle/NDcrjUGZuyXRMXHT8
  2. 纸本缴交:备妥申请文件一式 10份,寄至 80661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 25号 4楼(海洋委员会 -科技文教处)收。纸本文件依挂号邮戳为凭。
    文件应包含:
    A.计画申请表(附件1)
    B.计划书(附件2、3)
    C.执行承诺书(附件4)
    D.未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切结书(附件5)
    E.学校立案证明
    F.其他佐证资料(若有结合其他合作单位,请提供合作意向书或相关文件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