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 函
主 旨: 本部110年度「杰出技术移转贡献奖」申请案,自即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星期五)止受理申请,请检附相关申请文件并函送本部,逾期或资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 依据本部补助学术研发成果管理与推广作业要点之「贰、杰出技术移转贡献奖」规定办理。
二、 旨揭申请案申办方式,请申请机构依本部杰出技术移转贡献奖申请作业说明进行申请,并应于旨揭期限前,将申请案件相关表单(各1式2份)备函送达本部。
三、 检附「科技部补助学术研发成果管理与推广作业要点」、「科技部110年度杰出技术移转贡献奖申请作业说明、申请案件清单、申请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