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文者:教育部
主 旨: 转知卫生福利部「114年罕见疾病防治工作补助计画」公开甄选作业须知1份,请查照周知。
说 明:
一、 依卫生福利部113年10月22日卫授国字第1130463314号函办理。
二、 旨揭甄选作业之详情,请迳洽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魏小姐,联络电话:(04)22172262,电子信箱:candy@hpa.gov.tw。
一、补助范围:
(一)培育罕见疾病防治有关之研究、诊断、检验、治疗所需之必要专业人力。参考如下:
(二)进行罕见疾病防治有关之学术研究及临床研究。参考如下:
(三)购置罕见疾病防治有关之研究、诊断、检验、治疗所需之专用设备。
(四)进行罕见疾病防治有关之学术交流及宣导。
二、补助经费:每项计画每年100万元为上限,多年期以3年为限;第一条补助范围指定计画(蓝字)每年300万元为上限。
三、计画申请:备函于113年11月25日(一)前将计画书及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后寄送至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