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111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员」申请案
说明:
一、 旨揭客座研究人员申请资格分为二种:
(一)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之专任副教授级以上者
(二)公立或政府筹设之学术机构及政府机关之科技研发单位专任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以上者。
二、 至本院访问期间自111年8月起至112年1月止,申请人须获服务单位同意,利用休假来本院从事访问研究。
三、 申请书填妥后,请并同休假证明,由服务机关函送。本院简介、「客座研究人员作业要点」及申请书格式,请迳至本院网页https://www.narlabs.org.tw查询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