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112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员」申请案资讯
说 明:
一、 旨案申请人员需具下列资格之一:
(一)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之专任副教授级以上者。
(二)公立或政府筹设之学术机构及政府机关所属科技研发单位专任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以上者。
二、即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受理,申请资料请于截止日前函送本院各实验研究单位。
三、至本院访问时间需在112年8月至113年1月期间,申请人须获服务单位同意,利用休假从事访问研究。
四、申请书填妥后,请并同休假证明,由服务机构函送。检附本院「客座研究人员作业要点」及申请书格式,如附件一、二,相关资料亦可至本院网页https://www.narlabs.org.tw查询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