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征求「113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员」~113/04/30止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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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

【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征求「113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员」~113/04/30止

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9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主 旨: 本院「113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员」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受理申请,申请资料请于截止日前函送本院各实验研究单位,请查照。

说 明:

一、 旨揭客座研究人员申请资格有二:
(一)任职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之专任副教授级以上者
(二)任职公立或政府筹设之学术机构及政府机关之科技研发单位专任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以上者。

二、 客座研究期限为3至6个月(113年8月至114年1月期间内),申请人须获服务单位同意,利用休假进行。

三、 申请书填妥后,请并同休假证明,由服务机构函送。

四、 检附本院「客座研究人员作业要点」及申请书格式,如附件一、二,相关资料亦可至本院网页https://www.narlabs.org.tw/查询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