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有关114年度农业科技计画经费编列,请依本部主管计画经费处理手册(114年度适用版)办理,请查照。
说 明:
一、 本部于113年11月13日以农会字第1130122499号函修正「农业部主管计画经费处理作业规定」第六点附表一、附表一之一、附表一之二及第十三点附表三,自114年1日1日生效。(请至本部官网首页/资讯与服务/计画研提/农业部主管计画经费处理手册/114年度适用下载)
二、 本次涉及农业科技计画部分修正重点如下:
(一)第六点附表一之一「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补助项目与其编列及执行基准表」:不论统筹计画主持人、单一及细部计画主持人,均应具研究发展性质,始得编列研究主持人费;增列补助大专校院之计画,得依自订酬劳标准支给兼任研究助理薪给。
(二)第六点附表一之二「农业部补助或委办计画助理人员工作酬金支给薪点参考表」:补助大专校院之计画,专任研究助理年资计算得并计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补助计画任职期间,是否晋级由各用人单位或计画主持人自行考核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