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 明: | |||||
一、 | 为协助教师撰写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南区基地提供计画撰写咨询服务,以线上一对一咨询的方式针对计画申请与撰写内容给予建议。 | |||||
二、 | 实施方式:线上一对一咨询或书面资料咨询。 | |||||
三、 | 咨询期间:113年11月4日(一)至113年12月2日(一)止。 | |||||
四、 | 申请资格: | |||||
(一)限全国大专校院符合申请教学实践研究计画资格之教师。 | ||||||
(二)申请人须提出113年度教育部教学实践研究计画申请。 | ||||||
(三)每位申请人咨询服务至多以2次为原则,申请人应回传第1次咨询纪录及回馈表后,始得申请第2次咨询服务。 | ||||||
(四)优先录取「南区跨校教师社群成员」、「南区区域大专院校教师(包含高雄、台南、屏东、嘉义、澎湖)」及「未曾获核过教学实践研究计画之教师」。 | ||||||
五、 | 申请流程: | |||||
(一)于113年10月7日(一)至11月17日(日)23:59前,寄送申请表Word及Pdf档(务必签名)至承办人赖小姐信箱:oboelai@mail.nsysu.edu.tw(信件主旨:【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南区区域基地】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咨询服务申请表_学校&申请人姓名)。 | ||||||
(二)申请经核准后,承办人将寄发申请成功通知。如未收到来信,请主动联系承办人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申请成功后,南区基地将通知申请人并进行后续媒合安排。 | ||||||
(三)申请人须于咨询后一周内回传「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咨询纪录及回馈表」。 | ||||||
六、 | 检附申请办法及相关表单,敬请惠予公告周知。 | |||||
七、 | 联络人:赖小姐,电话07-5252000分机2163。 |
若有相关疑问,请洽研发处承办人绎溱,分机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