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检送本市110学年度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暨大专院校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活动计画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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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务处职涯中心

【函转-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检送本市110学年度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暨大专院校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活动计画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29日张贴人:学务处职涯中心

旨: 检送本市110学年度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暨大专院校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活动计画,请查照。
明:
一、 依据本市110学年度学习扶助整体行政计画办理。
二、 自102年起非现职教师(即未具有教师证书者)须完整取得18小时之研习证明,始得担任学习扶助师资,以确保学习扶助品质。爰此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及人数:以200人为限,国语领域60人、数学领域110人,英语领域30人,依报名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1、本市对学习扶助具热忱服务之大学二年级以上(含研究所)在学学生且具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国语文、数学、英语三学科教学知能者。
(2)受有师资培育或特殊教育训练者。
(3)具有相关科系或学习扶助教学经验者。
2、学校班级数60班以下,请至少荐派1位参加;60班以上,请至少荐派2位参加。
3、社会人士:指大专以上相关科系毕业之社会人士。
(二)办理日期:111年2月7日(星期一)、8日(星期二)、9日(星期三),共3天。
(三)办理地点:本次研习以线上会议室方式办理。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请至北新国小首页「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暨大专院校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专区」填写表单方式报名,不受理表单以外的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11年1月26日(星期三)下午4时止。
3、联络人:北新国小辅导处王依婷组长,电话:(02)29189300分机674。
(五)全程参加研习者颁发18小时研习证书。
三、 本局同意核予承办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及讲师公假方式办理;参加人员若为校内代理教师同意公假参与。
四、 检附本市新北市110学年度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活动计画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