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函转海洋委员会「113年度补助学术机构、研究机关(构)及海洋科技业者执行海洋科技专案」。
说明:
(一) 申请期间:112年12月1日起至113年2月05日,送件至本会(无须备函)。
※收件截止日认定采「邮寄者以邮戳日期为凭;亲自送达者以该会收文登录日期为凭」。
1. 地址:80661高雄市前镇区成功二路25号4楼。
2. 联络电话:(07)338-1810 分机261911、261915。
3. 传真号码:(07)338-0927。
(二) 补助项目:针对下列各款海洋关键新兴科技技术,开展相应的技术研发项目。
1. 水面与水下无人载具科技
2. 智慧海洋(船舶科技、污染传输模式发展、海洋科技通讯、海洋科技观测、海洋科技智慧监侦等)
3. 其他科技技术领域(海洋保育科技、海水制氢、海事工程等)
(三)计画规范:
1.计画全程不得逾3年为原则。
2.每年度总补助金额以不超过500万元为原则,提案计画主持人执行经费与工作比重(不含委托劳务 )皆应超过总体60%。
(四)检附本函附件,相关附件亦可至该会全球资讯网「公告资讯」专区「最新公告」查询下载(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