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检送本中心办理「110年度环境教育人员学历认证核心科目及经历认证行政人员30小时研习」简章1份,请协助转知及鼓励所属人员参加,研习期间请惠予本市现职教师公假派代,请查照。
说 明:
一、 依「环境教育法」、「环境教育人员认证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二、 研习对象:请详阅简章中研习对象说明,再行报名。
(一)对环境教育推广有兴趣者。
(二)欲以「学历」管道申请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者。
(三)欲以「经历或专长」管道申请环境教育行政人员认证者。
三、 研习人数:35人。
四、 研习日期:11月18日至12月7日。
五、 报名期限:即日起至11月5日(星期五)止。
六、 研习地点:本中心(112091台北市北投区建国街2号)。
七、 研习费用
(一)本市高级中等以下学校现职教师无需缴费。
(二)非前述人员:新台币5,600元整,于确定开班后通知缴费。
八、 报名方式
(一)本市高级中等以下学校现职教师:请至台北市教师在职研习网完成网路荐派。
(二)非前述人员:请至google表单(https://forms.gle/R4UELZprZeAvkpB16)线上报名。
(三)欲申请环境教育人员认证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参训须知」传真或E-mail给承办人。
(四)前项以学历管道申请认证者,报名时应一并寄送学位证书、环境相关领域学分数证明文件影本,以及认证科目对照表(至 https://www.epa.gov.tw/training/E9C1709670FE80D9下载)俾便审核,详见简章。
九、 注意事项: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防疫,若有发烧、呼吸道症状(咳嗽、喉咙痛、打喷嚏)等情形,请勿到训并请主动联系告知。另配合防疫工作,研习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