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 明: | |||||
一、 | 依「教育部113年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区域基地计画」办理。 | |||||
二、 | 旨揭办法系透过区域基地资源,提供一对一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咨询服务,藉以提升计画申请及通过率。 | |||||
三、 | 实施方式:线上或实体一对一咨询为主要方式。 | |||||
四、 | 申请资格说明: | |||||
(一)限全国大专校院符合申请教学实践研究计画资格之教师。 | ||||||
(二)申请人须提出114年度教育部教学实践研究计画申请。 | ||||||
(三)每位申请人至多申请咨询服务以2次为原则,申请人应先完成并回传第1次咨询纪录及回馈表后,始得申请第2次咨询服务。 | ||||||
(四)优先录取中区区域基地之跨校教师社群成员、中区区域大专校院教师(包含苗栗、台中、彰化、南投、云林)及未曾获核过教学实践研究计画之教师。 | ||||||
五、 | 请申请人于113年11月30日(六)前填写申请表(附件一)并签名后,上传至google表单:https://forms.gle/xKVWAak9SwxeTBDa6。 | |||||
六、 | 申请人请于咨询完成一周内回传咨询纪录及回馈表(附件二)至承办人信箱(chiao0123@pu.edu.tw)。 | |||||
七、 | 咨询期间:113年10月28日(一)至113年12月10日(二)止。 | |||||
八、 | 检送申请办法及相关表单如附档,亦可于云端硬碟下载https://reurl.cc/5dWxVq。 | |||||
九、 | 中区基地联络人:静宜大学教务处郑巧筠助理(电话:04-26328001分机11139,E-mail: chiao0123 @pu.edu.tw)。 |
若有相关疑问,请洽研发处承办人绎溱,分机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