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111年度能源审查作业,恳请各单位更新资料后回传(第二次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学
弘光科技大学
:::
总务处事营组

【提醒】111年度能源审查作业,恳请各单位更新资料后回传(第二次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26日张贴人:总务处事营组

依本校能源规划审查作业规定,每年7-12月通知单位填报能源审查表,填写完成请缴回事营组以利后续汇整。

请各单位至事营组网页→表单下载(FM-10650-015能源审查表)

 

一、填报耗能设备为111年8月前购买之设备,另不论是否有列入财产,只要是耗能设备都要填入(已报废之耗能设备无需填报)。

二、请确实计算使用时数及确认电力耗用等数据,使能源审查资料更为准确。

三、存档(档名:请用单位名称)

说明:各单位一定要自行存档,以利外部稽核时查对资料。

四、附件一为110年度填报资料(提供参阅)、附件二为各栋大楼(110/08-111/06)用电资讯,供单位知悉。

五、提供天然气换算用电量:

(天然气年用量(10m³)/炉具数量(1台))x(天然气热值9000kcal/电能热值860kcal)= kW

六、附件一之电子档请于111/09/20前寄到rjwang@hk.edu.tw;附件二111/08/01前核章后送回事营组(A113)。

如填写上有任何问题,请洽分机 #1760 王仁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