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能源规划审查作业规定,每年7-12月通知单位填报能源审查表,填写完成请缴回事营组以利后续汇整。
一、请各单位至事营组网页→表单下载(FM-10650-015能源审查表)。
二、填报耗能设备为113年8月1日前购买之设备,不论是否有列入财产,只要是耗能设备都要填写(没使用且已报废之耗能设备无需填报),电灯、冷气也请确实填写。
三、请确实填写设备使用时数及确认电力耗用等数据,使能源审查资料更为准确。
四、存档(档名:请用单位名称)
说明:各单位一定要自行存档,以利外部稽核时查对资料。
五、能源审查表(FM-10650-015)电子档,于113年10月30日前寄到rjwang@hk.edu.tw,如档案内容有其他单位设备资料一律退件。
六、填写范围:
A.填表人(A栏~D栏)、设备资料(E栏~K栏)、设备位置(L栏~N栏)、实际操作时数(O栏~R栏)、电力耗用(S栏~W栏)即可。
A.填表人(A栏~D栏)、设备资料(E栏~K栏)、设备位置(L栏~N栏)、燃料耗用(Z栏~AC栏)即可。
B.提供天然气换算用电量:(天然气年用量(10m³)/炉具数量(1台))x(天然气热值9000kcal/电能热值860kcal)= kW。
如填写上有任何问题,请洽分机 #1760 王仁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