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通知】敬请全校专案教师至系统填报参加「校外单位主办」教师学术/专业活动资料(114/5/31前)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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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综合业务组

【第2次通知】敬请全校专案教师至系统填报参加「校外单位主办」教师学术/专业活动资料(114/5/31前)

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2日张贴人:教务处综合业务组

通 知

受文者:全校专案教师

说 明:

一、 为配合人事室办理113学年度专案教师评鉴作业,敬请全校专案教师至系统填报参加「校外单位主办」教师学术/专业活动资料。

二、 自111学年度(111/08/01)起教师参加学术/专业活动资料输入调整如下:
(一) 校外单位主办学术/专业活动:由教师自行输入。
(二) 校内单位主办学术/专业活动:由校内主办单位输入。

三、 专案教师学术/专业活动资料维护区间及填报作业时程:

配合人事室114/3/4公告专案教师评鉴作业时程办理。

※敬请专案教师于114/6/1~114/6/2至[学术活动资料]系统查询及确认资料,如查询后发现校内主办单位未登录教师参加校内单位主办活动资料,请与该校内主办单位或教务处综合业务组联络。

四、 教师参加校外单位主办学术/专业活动,请务必上传佐证文件或研习证明以利进行审核。

※教师参加学务处办理教师辅导知能研习之资料,不须填报至本项学术/专业活动资料,此项资料学务处将会列为「专任教师评鉴-辅导服务项目」,敬请勿重复填报。

五、 请教师于新增资料前,请至[学术活动资料]系统查询已有之资料,避免重复填报。

六、 系统路径:
路径一:登入校务系统(新) > [教师系统] > [G02教师评鉴系统] > [教学资料] > [学术活动资料]。
路径二:登入校务系统(新) > [教师系统] > [G02教师评鉴系统] > [导览地图] > [考核评量导览地] > [选取系所] > [教学评量] > [15参与校内外教学与创新创业研习活动] > [连结输入作业]。

七、 系统查询及新增学术活动资料之方式,请参阅附件操作说明。

八、 上述说明敬请全校专任老师协助,感谢您的配合并敬祝 教安!

若有未尽事项,烦请您费心拨冗联系教务处综合业务组吴育萱(分机1204)、陈足圆(分机1201)。

 

教务处综合业务组敬启

11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