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次公告】111年度教育部「大专校院教师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征件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5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第3次公告】111年度教育部「大专校院教师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征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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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画征件相关资讯请参阅专案办公室公告
计画申请时间
110.11.17(三)9:00起 – 帐号申请–首次申请计画
110.11.22(一)9:00起 – 上传计画
110.12.13(一)9:59止 – 校内申请截止/校内审查
110.12.17(五) 计画修正(至110.12.20 11:59止,逾时不候)
111.06 教育部公告通过名单
- 请至计画征件系统(网址:https://tpr.moe.edu.tw/login)填写及上传相关申请文件,
- 详见计画书申请格式(附件1-1)、计画审查评分项目(附件1-2)。
- 为避免资料遗失,务必于线上填写过程中随时留意存档,相关申请文件请自行保存。
- 上传之PDF档案「请勿」做任何文件保全设定,以利审查作业进行。
- 计画未于系统网站完成送件程序、资料不全或申请不符规定者,将不予受理。
计画申请注意事项
- 请依据配合课程开设学院、系所之专业领域、课程主题或课程内涵,选择相关学门进行申请。
- 计画申请人应开设与计画相关之课程,并有实际授课事实,且授课课程为学校正式学制所采计之毕业学分。
- 本计画要点第五点第七款第一目:「申请人应为申请计画课程之主授者(至少一门)」,请申请人特别留意。
- 「通识(含体育)学门」特别说明:除体育课程外,非通识课程请申请于其他领域学门。
*此处所指之「通识课程」,泛指各校通识中心(或主要负责通识课程、校级共同课程的单位)开设或是学校纳入通识学分之各系所选修课程。「体育课程」泛指各类体育相关课程,包含专业体育课程与一般体育课程。
相关资讯、文件
附件1-1、111年度征件说明与计画书格式(PDF/Word)
附件1-2、计画审查评分项目(PDF)
附件2、研究伦理初步判定参考原则(PDF)
附件3、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教学实践研究计画作业要点(PDF)
附件4、111年系统操作(PDF、PDF)
附件5、常见问题(PDF)
研发处业务承办⼈:沈婉仪(校内分机2204),e-mail:wendyshen@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