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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

【第4次公告】111年度教育部「大专校院教师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征件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2月03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第4次公告】111年度教育部「大专校院教师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征件公告

*第一次公告连结(请点此连结

*计画征件相关资讯请参阅专案办公室公告

 

计画申请时间

110.11.17(三)9:00起 – 帐号申请首次申请计画

110.11.22(一)9:00起 – 上传计画

110.12.13(一)9:59止 – 校内申请截止/进行校内审查

110.12.21(二)前 – 造册函报教育部

111.06  教育部公告通过名单

 

计画申请注意事项

一、课程相关:

  1. 请依据配合课程开设学院、系所之专业领域、课程主题或课程内涵,选择相关学门进行申请。
  2. 计画申请人应开设与计画相关之课程,并有实际授课事实,且授课课程为学校正式学制所采计之毕业学分
  3. 本计画要点第五点第七款第一目:「申请人应为申请计画课程之主授者(至少一门)」,请申请人特别留意。
  4. 「通识(含体育)学门」特别说明:除体育课程外,非通识课程请申请于其他领域学门。
    *此处所指之「通识课程」,泛指各校通识中心(或主要负责通识课程、校级共同课程的单位)开设或是学校纳入通识学分之各系所选修课程。「体育课程」泛指各类体育相关课程,包含专业体育课程与一般体育课程。

二、计画部分:

  1. 请至计画征件系统(网址:https://tpr.moe.edu.tw/login)填写及上传相关申请文件,详见计画书申请格式(附件1-1)计画审查评分项目(附件1-2)
  2. 为避免资料遗失,务必于线上填写过程中随时留意存档,相关申请文件请自行保存。
  3. 上传之PDF档案「请勿」做任何文件保全设定,以利审查作业进行。
  4. 计画未于系统网站完成送件程序、资料不全或申请不符规定者,将不予受理。
  5. 请勿上传校内申请奖励金之相关表单。
  6. 不用编列行政管理费。经教育部审查通过者,将另外核给每案获补助计画额度百分之十五之行政管理费。
  7. 补充保费为2.11%。

 

相关资讯、文件

附件1-1、111年度征件说明与计画书格式(PDFWord)

附件1-2、计画审查评分项目(PDF)

附件2、研究伦理初步判定参考原则(PDF)

附件3、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教学实践研究计画作业要点(PDF)

附件4、111年系统操作(PDFPDF)

附件5、常见问题(PDF)

 

研发处业务承办⼈:沈婉仪(校内分机2204),e-mail:wendyshen@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