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画征件】114年度教育部「产业学院-精进师生实务职能方案计画」征件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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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

【计画征件】114年度教育部「产业学院-精进师生实务职能方案计画」征件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4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主旨:有关教育部114年度补助大专校院办理产业学院精进师生实务职能方案计画申请事宜,详如说明,请查照。

*本公告之计画征件件数为预估草案,征件件数如有调整,待教育部明年1正式来函将再次公告。

一、【本计画征件说明】

每校申请件数以教育部规定本校可申请件数预估值为5件(参照112学年度全校专任讲师以上总人数269人之2%1141月参照113学年度全校专任讲师以上总人数后,将调整征件数)

114年各学院预估可推荐件数如下:

所属系科数 114年可推荐件数
智慧科技学院 2 1
民生创新学院 6 1
医疗健康学院 7 1
护理学院 2 1
国际餐旅学院 3 1
合计 20 5

 

二、【本计画执行方向】

1.由师生团队赴单一合作机构进行实地服务或研究至少六个月,计画为一年期。前项所称合作机构,系指产(企)业及公民营机构。

2.计画主持人申请限制:(符合其中一项即无法申请)

  • 曾获本方案补助之计画主持人
  • 已完成180天产业研习或研究之计画主持人(依技术及职业教育法第26条第1项规定)

3.学生对象:学校在籍之学生至少三名(不包括在职专班学生)。

4.师生至产业界实地服务/专题研究(至少6个月以上,利用课余时间或寒暑假至业界实地服务)、教师须择一产出(技术报告、研究著作、产学合作成果报告等)、每位学生均须完成1份实务专题报告等。

5.学校得认列本方案符合校内教师进行产业研习或研究之作业规定(符合技职教育法第26条规定)。

6.特别注意: 本申请计画不得再向教育部或其他政府机关申请补助。

7.补助经费:每案至多补助30万元为限(须编列补助款10%以上之自筹款),不得编列代课钟点费及兼任助理费,仅可编列聘任临时工协助行政作业之工读费。

工读费补助款编列上限为总补助(指教育部补助款)额度 20%,杂支费编上限为总补助(指教育部补助款)额度 10%。计画核定后工读费及杂支等费用不得流用。

*经费编列依「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规定办理

 

三、【申请方式】

1.本次计画提报采线上申请方式,有意愿申请者,先行与各院负责人联系,敬请各院推荐之教师务必1/14(二)下班前完成计画申请书后回传电子档至各院负责人,并请各院于规定时间内回传至研发处绎溱(yichen@hk.edu.tw),待校内审查会议决议后,研发处将立即通知通过教师至系统完成申请作业,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2.申请以对应教育部大专校院学科标准分类(不包括其他领域)为原则。

3.检附相关档案如下:

(1) 请参考113教育部精进师生实务职能计画申请说明相关表件影片教育部产业学院计画网址

 

(2) 教育部补助技专校院办理产业学院计画实施要点

(3) 114年产业学院计画精进师生实务职能方案计画申请书格式

(4)114年产业学院简报

 

联系窗口:研究发展处/产学合作组/王绎溱,分机2201mailyichen@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