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弘光科技大学科技部计画专、兼任助理工作酬金支给标准相关注意事项
说明:
一、依据110年12月28日修正之「科技部补助专题研究计画研究人力约用注意事项」最低月支标准办理。
二、为符合上述规范,自即日起,凡聘用科技部计画专、兼任助理,聘期请以足月聘用且月薪以聘期不折算月薪计算。
三、若欲聘用期间不到一个月,请以临时工聘用。
四、检附111年1月11日行政协调会通过「弘光科技大学科技部计画专任助理工作酬金支给标准参考表」、「弘光科技大学科技部计画兼任助理费用支给标准参考表」。
五、上述说明如有任何问题,烦请与研发处婉仪(分机2204)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