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院长、系所主任及助理同仁们,您好:
依《弘光科技大学杰出校友遴选办法》(附件1),进行第十六届杰出校友推荐作业,相关作业详如下列说明:
一、系所及学院推荐作业程序:
(一)第一阶段推荐:
1.系所师长及系友会推荐:请填写「推荐表」(附件2中的表1),经由系务会议通过后,
系所填写「遴选作业及审查表」(附件2中的表2),迳送所属学院。
2.学院院长及校友会推荐:请填写推荐表(附件2中的表1),送被推荐人所属学院。
(二)学院审查:由学院院长召开院务会议,讨论及决议 贵学院杰出校友推荐人数及名单,
并将审查结果填写于「遴选作业及审查表」(附件2中的表2),
(三)由学院于111年7月28日(四)前请相关被推荐人之「推荐表」 及「遴选作业及审查表」送至学务处职涯校友中心。
二、重要推荐事项提醒说明:
4.其他未尽事项,请参阅「弘光科技大学杰出校友遴选办法」(附件1)。
上述说明,若有任何问题,烦请与琦竹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