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公告】11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防疫宣导
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9日张贴人:学务处卫生保健组
111学年第二学期开学防疫宣导
配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公告,自2月20日放宽室内戴口罩之规定,及教育部自3月6日起放宽各级学校校园室内戴口罩规定,相关校园防疫措施如下:
- 口罩佩戴规定:进入校园,于室内空间(室内场所),应全程佩戴口罩;自3月6日起放宽室内口罩佩戴限制,若有呼吸道症状或于健康中心内仍须佩戴口罩。
- 快筛或PCR筛检阳性:教职员生如「快筛或PCR筛检阳性」,请立即至学校网页之「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专区」扫描QR-code完成填写「COVID-19确诊自主回报疫调系统」表单。
- 确诊者「5+N」规范:采居家隔离5日+自主健康管理N日,解隔后无症状可入校上课。(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条件为快筛检测阴性或期满7天)。
- 确诊者同住家人(含室友):密切接触者均采「0+7自主防疫」,可入校上课,有症状时需快筛并就医在家休息。
- 若有疑似症状(发烧、咳嗽、呼吸急促、味/嗅觉异常),请立即就医、不进校园,在家休息。
学务处卫生保健组112.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