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公告】111年12月1日起放宽进入校园佩戴口罩防疫措施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01日张贴人:学务处卫生保健组
111年12月1日起放宽进入校园佩戴口罩防疫措施
为配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公告之12月1日起适度放宽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教育部及所属机关主管场域之防疫措施亦配合进行调整,相关校园防疫措施变动如下:
- 进入校园,调整为于室外空间(室外场所),取消应全程佩戴口罩;于室内空间(室内场所),维持应全程佩戴口罩。
- 如属致词、演讲、讲课、拍摄个人/团体照或进行运动、歌唱、音乐吹奏、合奏、舞蹈类之课程及教学活动等时,可以不戴口罩,但于课程开始前及结束后,仍须佩戴口罩。
学务处卫生保健组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