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委会110年度「受理捐赠侨生奖助学金」申请公告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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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事务处

侨委会110年度「受理捐赠侨生奖助学金」申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2月22日张贴人:国际事务处

侨委会110年度「受理捐赠侨生奖助学金」相关规定:
一、申请资格:
1.在学「侨生」及「港澳生」。
2.未领取本会109年度学行优良侨生奖学金者。
3.本奖助学金之申请,以各级学校所规定之修业年限为
准,凡留级、重读、延毕及研究所一年级在学侨生,均不
得申请。
二、相关办理事项作业如下:
1.请同学至下面网站申请:
2.线上填写申请资料,填妥后印出申请表。
3.相关证件黏贴单(请至国际处领取)。
4.居留证正反面影本、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请居留证、学生证正反面影本黏贴在相关证件黏贴单中,学生证需盖109下学期注册章。)
5.检附108学年度上下学期中文成绩单。
6.申请侨生如为海外侨校教师子女者,应检附家长现任职侨校服务证明;倘为清寒家庭子弟,并提供清寒证明。
7.若有文件不齐全、申请资格不符合者,国际处将会剔除申请资格。
8.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3日止,逾期不收件。
备注:若有问题请至国际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