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国立虎尾科技大学办理110年度「无人机农业应用研习」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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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

函转国立虎尾科技大学办理110年度「无人机农业应用研习」

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4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函转国立虎尾科技大学来函,教育部促进产学连结合作育才平台-本校执行办公室办理110年度「无人机农业应用研习」,敬邀贵校教师踊跃报名,详如说明,请查照。

 

说明:

一、为协助技专校院与高中职教师了解新农业无人机发展与应用,强化技专校院教师与产业间链结,协助技术型高中拓展多元课程,举办新农业教师研习活动,本课程主轴为无人机农业实务应用,结合业界与师资促进教师提升实务教学,期新农业应用之种子师资研习内容,未来能融入参与研习教师之课程,共同培育农业未来所需人才。

二、课程资讯

(一)研习办理日期:110年8月25日(三)、110年8月26日(四)与110年8月27日(五),共三日,凡全程参与一天(含)以上之研习课程,于课程结束后,核发研习时数证明。

(二)研习地点:本校(地址:云林县虎尾镇文化路64号)

(三)报名方式:即日起至8月20日下午5点止(如额满提前截止),网址:https://forms.gle/SHBPu7c6LaNmCJSj7,检附「无人机农业应用研习课程」教师实务研习课程资讯。

三、联络人:阮奕维管理师,电话05-631-3406,E-MAIL:alexjuan@nf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