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110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员」申请案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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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

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110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员」申请案

公告日期:2021年04月01日张贴人:研究发展处

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110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员」

一、 旨揭客座研究人员申请资格分为二种:

(一)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之专任副教授级以上者

(二)公立或政府筹设之学术机构及政府机关之科技研发单位专任副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以上者。本梯次受理申请来院访问之期间为110年8月至111年1月。
二、 申请人须获其服务单位同意,利用休假期间(请提送服务单位休假证明),来本院从事短期访问研究。
三、 检附本院简介、「客座研究人员作业要点」及申请书,请填妥相关资料料后,由服务机关备函迳送本院各实验研究单位提出申请。

四、校内截止时间:110年04月27日10:00止,欲提出申请者请于校内截止日前将申请书送至研发处(P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