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公告
主旨:有关本校机密文件管理作业事宜。
说明:
一、为维护及避免学校重要文件外泄,致使学校安全及利益受损,故于本校内部控制制度文件「文件管理作业(IC-10300-007)」内,新增机密文件管理作业程
序,并经111.12.22内部控制委员会审议修正通过,于112.01.09改版发行。
二、机密文件管理作业程序如下(节录文件管理作业2.9):
2.9机密文件管理作业:
2.9.1各单位如有机密文件(含电子档案),请于文件上以浮水印方式加注「机密文件」,并填写「机密文件列管申请表」,经单位主管签核后,连同机密文件送
至秘书处申请列管。
2.9.2由秘书处提送行政协调会审议,确认机密文件保密年限、保存年限及机密文件等级,并给予机密文件编号。
2.9.3由秘书处于机密文件上加盖机密等级之戳章后,以卷宗或信封密封夹带档案方式,由申请单位领回。
2.9.4申请单位应将核定后之机密文件明列于「机密文件等级保密年限暨保存年限表」,机密文件于核定之保密年限届满时,自动解除机密。
2.9.5凡经归档之机密文件不得擅自取用,如欲调阅机密文件须填具「调阅机密文件申请表」,并依规定及流程经相关单位一级主管核准始可行之。
2.9.6各人员不得私自复印机密文件,其电子档案亦不得私自以电子交换传递等方式,提供予业务承办单位以外之人员,若有违反本作业规定之情事者,应按其
情节轻重,予以惩戒或惩处。
三、前述相关表单请至秘书处网页/列管文件与表单/表单下载处下载。
四、以上若有疑义,请洽秘书处行政管理室赖秀慈小姐,校内分机1137。
秘书处行政管理室敬启
11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