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公告
主旨:有关各单位会议通知之出/列席人员职衔呈现事宜,敬请配合办理。
说明:
一、依据本校行政主管之编制及业务属性,部份主管兼任2个以上之行政主管职务。
二、请各单位于研拟会议通知出/列席人员时,仅呈现最高职务之职衔即可。例如:「苏弘毅副校长兼安全卫生暨环境保护主任及永续发展办公室主任」,仅需呈现「苏弘毅副校长」。
三、若兼任职衔为会议成员时,则应增列该职衔。例如:召开安全卫生暨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时,即呈现「苏弘毅副校长兼安全卫生暨环境保护主任」。
四、以上说明,敬请配合办理,若有疑义,请洽秘书处行政管理室徐莉玲组长(分机1136),谢谢。
秘书处行政管理室
112.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