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113学年度校务会议当然委员、教师代表、职员工代表及学生代表名单。
说 明:
一、依据弘光科技大学校务会议设置办法第三条办理。
二、113学年度校务会议委员任期1年(113.08.01~114.07.31),当然委员、教师代表、职员工代表及学生代表委员名单如附件。
三、本会议委员应亲自出席会议,当然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时,得由职务代理人代理出席,但不得参与表决;教师代表、职员工代表及学生代表等,不得委托代理出席。教师代表、职员工代表及学生代表未请假而两次缺席者,视同请辞,由后补代表分别依序递补之。
秘书处行政管理室谨启 113.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