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后产出之废弃物,请单位自行派员处理,不得丢弃廊道垃圾桶!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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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事营组

课程后产出之废弃物,请单位自行派员处理,不得丢弃廊道垃圾桶!

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1日张贴人:总务处事营组

说明:

课程后产出之废弃物请丢弃至指定位置并做好分类,不得丢弃至廊道垃圾桶不得破坏装废弃物用之垃圾袋,避免造成垃圾撒出及蚊虫、异味产生,影响其周遭环境及上课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