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说明:
1. 随班重、补修及学分学程选课方式,以网路选课为主及人工填单方式为辅。
2.相关选课规定须依「弘光科技大学学则及弘光科技大学学生选课办法」办理。
二、办理时间:
02/16~03/01,各阶段开放时间请参考附档。
二、注意事项:
1. 进修部、延修生等办理重补修或加选课程须另缴交学分费或电脑实习费者,若逾期未缴费,将依选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针对未缴费科目迳行注销退选。
2.因体能与安全性考量,体育课程不得连续上4节课。
3.学生应于开学第一周依个人修课规划去旁听或查询课程大纲,选课系统为提供选课作业之用,并非学生有进系统选课完成才去上课。
4.依大学部学则第40条规定,科目缺旷课时数达全学期授课总时数1/3,不得参加该科目期末考试,该科期末成绩以零分计算,故学生应于第一周起即上课,以免影响学生自身权益。
5.教室容纳人数有限,且顾及教学品质,各班科目人数依先后选课顺序登记额满后,即停止登记选课。
6. 若因特殊情形需加开课程名额,敬请第一时间和系所反映问题,由各系及授课教师评估是否增开名额。
7.课程若排于电脑教室上课,会于选课页面课程资讯(备注)注明须收电脑实习费,请学生于选课时须注意,以免影响修课权益。
8. 办理重补修收费请以会计室网站公布资料为准。
三、同学于选课期间若有选课上或课程相关问题,建议同学亲至教务处课务组办公室B103-104反应(校内分机1254~1258),课务组可即时依同学个人状况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