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教育部「大专校院教师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征件公告
*本公告之计画书格式为预拟草案,正式内容以教育部公告为主,待教育部正式来函将再次公告。
*教学实践研究计画相关资讯请参阅专案办公室网站:https://tpr.moe.edu.tw/news
【计画申请时间】110年11月22日至110年12月13日09:59止
110.11.17(三)9:00起 帐号申请–首次申请计画
110.11.22(一)9:00起 上传计画
110.12.13(一)9:59止 校内申请截止/校内审查
110.12.17(五) 系统开放修正(至110.12.20 11:59止,逾时不候)
111.06 教育部公告通过名单
申请系统:https://tpr.moe.edu.tw/login
【申请资格】
现任专任人员、专案教学人员,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获具教育部核发助理教授以上教师证书之教师。
(二)获具教育部核发讲师证书,具有教学成果对外发表或曾获校内外与教学成就相关奖项之教师。
(三)获经学校聘任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及技术教师。
(建议邀请教育部核发教师证书之教师作为共同主持人)
【计画申请资讯】
*申请学门(每人至多申请1个计画)
10学门 | 通识(含体育)、教育、人文艺术及设计、商业及管理、社会(含法政)、工程、数理、医护、生技农科、民生 |
2专案 | 大学社会责任、 技术实作 |
* USR专案可申请2年期计画
*计画书页数一年期至多25页;专案多年期至多40页
*申请人应为申请计画课程之主授者 (至少一门)
【研究伦理审查文件】
研究伦理审文件上传时间于计画执行前(111/8/1),其他通过案件则应在计画执行前(111/8/1)将知情同意书上传至计画申请系统,始得进行请款作业。
因应送审作业,请计画主持人提早准备相关文件。
【计画补助经费】(每案最高补助以新台币50万元为限)
请依照「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及「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编列
人事费
*人事费以计画总经费60%为上限。
*计画主持人费:(协同主持人不得支领费用)
编列一名计画主持人最高8,000元/月。
*行政助理(不得聘用专任助理)
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 5,000元/月,可另编列相关劳健保费用。
业务费
*编列以办理教学实践研究所需相关费用为原则,惟不得编列国外差旅费。
*详请参酌「教育部补(捐)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所列业务费项目。
设备费
设备费编列并无规范,惟属于学校整体资源建请考量是否可由学校统一购置教学设备,建议以学校高教深耕补助款进行购买较为适当。计画审查时,将审查计画经费编列之合理性,请申请者自行斟酌编列。
【相关资讯、文件】
研发处业务承办⼈:沈婉仪(校内分机2204),e-mail:wendyshen@hk.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