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学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紧急纾困措施
一、依教育部协助大专校院学生纾困补助计画及本校学生紧急纾困助学金实施办法办理。
二、申请条件:
(一)有户籍登记之中华民国国民且具有本校学籍者。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致影响家庭经济之在学学生而放无薪假、减少工时、非自愿性离职(失业)等,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影响学生就学(父母及学生本人合计家庭年收入超过新台币 100 万元或持有之不动产价值1000万以上,不予补助)。
三、纾困项目:紧急纾困金、校外住宿租金补贴,符合资格者两项均可申请。
四、应检附文件:
(一)申请表:
1.申请纾困请填写「紧急纾困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校外住宿补贴请填写「租金补贴申请书」。
(二)近 3 个月内之全户户籍誊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
(三)学生证正反面影本(需有1092学期注册章)
(四)相关事实证明:
1.父母亲及本人之最近一年「综合所得税清单」及「财产清单」(已检附(中)低收入户证明者免附前述清单)。
2.非自愿离职证明(失业劳工认定给付收据)、无薪休假协议证明、工时减少或减班证明、近三个月薪资存摺明细(含封面)影本等。
3.其他足资证明文件。
(五)申请「住宿补贴」须另检附申请表内所载之相关佐证文件。
五、申请时间:自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7月31日止,学生确实受疫情影响者,请于110年8月31日前提出申请,同一事件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以 1 次为限,不得重复申请。(1092学期已申请住宿补贴或紧急纾困者不得重复申请)
六、学生因疫情影响申请「紧急纾困金」,导师填写访谈意见时,须包含:父母职业与经济状况、学生经济与打工状况、需要急难救助具体原因。
七、交件方式:
(一)邮寄:台中市沙鹿区台湾大道六段1018号 生活暨住宿辅导组收(注明:申请紧急纾困或住宿补贴)
(二)e-mail:请备妥申请单(word档)及相关佐证资料(PDF或相片档,需清晰可见)以e-mail传送至下列电子邮件。
1.申请紧急纾困:sky999@hk.edu.tw
2.申请住宿补贴:lingchiehyu@hk.edu.tw
(以e-mail申请「住宿补贴」所需检附之第2类誊本另须邮寄纸本正本至本组备查)
(三)亲自送件至生活暨住宿辅导组(B107)
七、纾困措施受理单位及咨询人员:学务处生活暨住宿辅导组
(一)紧急纾困金:黄国宁 ,(04)26318652分机 1421
(二)校外住宿补贴:凌婕榆,分机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