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受文者:本校专任教师(含专案教师)
主 旨:敬请全校教师配合协助填报并确认「校务基本资料库」之相关资料。
说 明:
(一)网页路径:
本校首页→教师职员→登入校务资讯(新)→教师系统→G02教师评鉴系统→服务资料→分别登入(1)校外专业服务、(2)教师经历资料维护、(3)教师证照资料维护。
网址:https://sso-course.hk.edu.tw/hktea/HK_Y01/
(二)帐号、密码:
帐号:教师之E-mail帐号
密码:教师之E-mail帐号密码
请各位教师务必于时间内提供您最新的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1)校外专业服务:徐于婷小姐,分机2226。
(2)教师经历资料维护:江承妤小姐,分机2222。
(3)教师证照资料维护:蔡谨亘小姐,分机2260。
人事室 敬启110/09/28
「校务基本资料库」填报项目之填表说明:
填报项目 | 填表区间 | 填表说明 |
表1-6 校外专业服务 |
110/02/01至110/07/31 | 服务性质:教师提供校外专业服务的工作性质,请勾选『担任专业考试命题委员』、『担任学会行政职务』、『担任国内专业期刊编审及评审』、『担任国外专业期刊编审及评审』、『担任校外公民营机构顾问或委员』、『担任政府机构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他 (自行填写名称) 』。 |
表1-2-1 教师经历资料维护 |
以10/15为基准点 | 一、依据技职教育法第26条第1项规定,教师进行至少半年以上与专业或技术相关之研习或研究,已完成研习或研究,经学校认定后亦得予采计。
二、业界实务工作经验之采认依据技专校院专业科目或技术科目之教师业界实务工作经验认定标准第4条第1项规定办理,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于政府机关(构)、行政法人、公营事业机构、私立机构、依法设立登记或立案之法人或团体服务,并提出服务证明或投保资料者。 2.于产学合作机关(构)或产业执行产学合作计画,并提出相关计画合约或成果证明者。 3.于其他工作内涵与所任教领域相近之单位服务,并提出服务证明或具体成就证明者。 |
表1-2-2 教师证照资料维护 |
10/15为基准点 | 证照类型:『甲级证照』、『乙级证照』、『丙级证照』、『专技高普考』或『其他相关证照』。
¨ 基准日为止教师所有的相关证照资料皆可填写,包含所有历史年度的相关证照资料。 ¨ 请务必输入证照字号。国外证照若无证照字号者,可填入『无证照字号』等字样。(不得空白) ¨ 结业证书之认列如下: 1.若该结业证书仅为上课受训课程之结业证明,不能视为证书; 2.若该结业证书视同证照资格或等同具执业证明,则可视为证照; 3.如获取结业证书后仍需另参加考试进行测验者,结业证书则不能视为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