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学期弘光科技大学-奖励教师精进与创新实务教学计画申请
一、计画目标:
为协助专任教师精进与创新实务教学,以提升学生学习及教师教学实务升等推动成效。
二、计画申请规范:
请参阅附件1、弘光科技大学奖励教师精进与创新实务教学实施要点
(一)本校教师得以所任教科目一学期之课程或特定、部份单元为探究焦点(不含专题课程)提出精进实务教学或创新实务教学计画,惟每学期以申请各一案为原则。
(二)本计画得以共授课程或相同领域课程由二位以上教师共同提出申请,奖励金分配,依参与教师之贡献程度按比例分配。申请本计画奖励教师,须填列各参与者之贡献度配比,做为奖励金分配依据。
(三)曾获奖励之课程再次提出申请时,须详细说明本次精进、创新内容与前次获奖励内容之差异。
(四)计画期程:112年09月11日(一)~113年01月12日(五)。
三、计画奖励金分为申请书审查及成果报告审查核予奖励金:
(一)申请案审核通过后,每案核予奖励金新台币一万元。
(二)计画结束后两周内获奖励教师缴交成果报告,教务处于次学期进行执行成效审查,审查通过后依据审查结果核予奖勵金,奖勵标准区分为四级:「特优」等级核发三万元、「优」等级核发二万元、「良」等级核发一万五千元,「可」等级核发一万元。
四、计画征件说明:
(一)征件日期:112年07月03日(一)-112年07月28日(五)
申请类别 | 填写资料 |
精进实务教学 | 专任教师精进实务教学计画申请表暨申请书(附件2) |
创新实务教学 | 专任教师创新实务教学计画申请表暨申请书(附件3) |
※本次申请表件有更新,敬请费心留意。
(二)缴交资料(纸本及电子档皆须缴交):
缴交资料 | 缴交方式 |
纸 本 | 申请人及单位主管签章后送至教务处综合业务组(B203) |
电子档 | 请缴交至anita0825@hk.edu.tw |
※电子档请于档名前加入教师姓名。例:○○○老师-专任教师精进实务教学计画申请表暨申请书。
五、实务教学定义及计画审查项目:
请参阅附件1、弘光科技大学奖励教师精进与创新实务教学实施要点,第二点及第七点第(四)、(五)款。
六、参考文献相关网站:
相关文献参考资料可至弘光科技大学图书馆网页http://lib.hk.edu.tw/,点选电子资源查询,输入帐号、密码进入后,选择Airiti Library华艺线上图书馆-CEPS期刊、ERIC Online教育资源网或SDOL-Science Direct资料库后进行相关文献搜寻。
七、成果审查:
依据本要点第七点第(二)款规定,于计画结束后两周内(113年01月26日前)缴交成果报告(精进类-附件4;创新类-附件5)。
八、本案联络人:
教务处综合业务组-洪婉祯助理;分机:1283;信箱:anita0825@hk.edu.tw。
九、申请表件下载及优良计画供参: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suPWo1ldjA1oXfLCmBARg8HCh6wZ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