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学期研究生毕业相关注意事项
一、依『弘光科技大学研究所博士暨硕士学位考试办法』重要条文说明如下:
(一)第7条规定
1 研究生学位考试举行时间,其期限为第一学期一月三十一日、第二学期七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其实施由各系排定地点、时间,并于事前公告或通知后举行。
2 学位考试地点应于本校校内办理,如需视讯方式进行学位考试,研究生得专案申请,并经指导教授、系主任及院长同意后,送教务长核定,始可办理。」
(二)第17条规定
1 研究生应于规定之期限内缴交以下资料,并同时完成离校手续:
一、上传学位论文电子档于「弘光科技大学博硕士论文系统」,图书馆审核论文格式通过后,始得办理离校手续。
二、缴交附有考试委员签名同意及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所须附件之论文平装本正本一册至教务处注册组查验。
三、将查验后之论文平装本一册及「国家图书馆博硕士论文电子档案上网授权书」送交学校图书馆查核后,交由国家图书馆保存。
2 前项规定之期限为次学期开学前二周为原则(依教务处注册组每学期行事历公告日期为准),逾期未缴交论文相关资料而尚未达修业年限者,次学期仍应注册,论文考试成绩可保留一学期,若未能于该学期规定期限内完成, 则视为未完成毕业资格。
3 交由国家图书馆保存之博士、硕士论文、书面报告、技术报告或专业实务报告,将提供公众于国家图书馆馆内阅览纸本,或透过独立设备读取电子资料档;经依著作权法规定授权,得为重制、透过网路于国家图书馆馆内或馆外公开传输,或其他涉及著作权之行为。但涉及机密、专利事项或依法不得提供,应依本校规定提出申请,延后公开申请书经指导教授、系主任、院长及教务长认定者,得不予提供或于一定期间内不为提供。
(三)112.1学期之毕业生需于113年2月16日(星期五)前办理完成。
二、为避免离校手续最后一天仍未完成论文装订,请研究生务必依装订规范提早安排论文装订时间。
三、针对以上事项,若有任何问题,请与教务处注册组联络,分机1254~1257
教务处注册组
1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