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应届毕业班(第18周毕业考)、低修、暑修学生(含暑期替代课程)、延修生领取毕业证书注意事项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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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公告】应届毕业班(第18周毕业考)、低修、暑修学生(含暑期替代课程)、延修生领取毕业证书注意事项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张贴人:注册组

一、日间部应届毕业生、延修生须事前准备手续:

(一)若需办理学程修毕,请于11374(星期四)起至教务处注册组投币机申请中文历年成绩单,尽快至各学程主办系办理。

(二)尚未缴交英文、资讯毕业门槛证照及尚未办理服务学习、劳作教育修毕,请于710(星期三)前完成。

二、领取毕业证书注意事项:

(一)班级领取:应届毕业班(第18周毕业考)请全班统一于113717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指定教室领取毕业证书,由导师协助发放证书,各班教室分配表详如附件一。

(二)个人领取:随低年级修课、暑修及无法全班领取者,若修习完毕且符合毕业资格者,请参见下表领证日起,亲自携带学生证至教务处注册组(B103~B104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若需委托他人代领,流程请参阅第三点)。

修习内容 毕业证书领取日
应届毕业生、延修生、随低年级修课者 113年7月17日(星期三)
修习112暑修上学期(含暑期替代课程) 113年8月12日(星期一)
修习112暑修下学期、修习A学期 113年9月13日(星期五)

 

注:因故不克于上表时间领取者,请于领取日起于本校上班时间至教务处注册组领取(领取前请先电话询问)

三、领证流程:学生于领取毕业证书后,务必于毕业证书印领清册签名或盖章。

委托领证若本人无法到校领取证书,得亲自填写委托书,将(1)委托书(2)学生个人私章(3)学生附有照片之身分证件交由受托人代领,并请(4)托人携带本人附有照片之身分证件;领取时于毕业证书印领清册签章及缴交委托书。

四、相关问题欢迎洽询教务处注册组 04-263186521254-1257

教务处注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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