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1学期延修生选课及注册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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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公告】113.1学期延修生选课及注册事宜

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张贴人:注册组

1.113.1学期延修生注册程序单预计113年8月29日寄出。

2.网路选课时间为113年9月4日(星期三)9:00起~9月5日(星期四)24:00,及113年9月9日(星期一)12:00起~9月16日(星期一)24:00

3.若有选课问题,敬请洽询教务处课务组电话04-26318652分机1254~1257。

4.英文姓名提供(详细请参阅背面说明):113年9月4日(星期四)起至113年12月13日(星期五) 截止

5.选课后可自行上网列印注册缴费单并于113年9月18日前完成缴费。若不选课仍需于选课期间至校办理休学程序,如未办理休学将视同逾期未注册退学

6.欲办理就学贷款者请于113年9月13日完成选课,自行列印或至总务处/出纳暨保管组列印注册缴费单,以便办理就学贷款。

7.依学则第56条规定「应届毕业生缺修学分,须于延长修业期限之第二学期重修或补修者,第一学期应到校办理休学,免予注册。注册者至少应选修一个科目。」,若未选课亦未办理休学程序或选课后未缴费,予以退课后未达学则「至少须修习一门课程」规定,将依学则规定,以「逾期未注册者予以退学」办理。

8.学分费及平安保险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之标准收费。

9.经112学年度第2学期修课之成绩公告后,确认可于113年9月13日领取毕业证书者,不需来校办理

10.延修生若目前为休学者,需先至校办理复学程序后再选课。如因服兵役而可延长修业年限者,请携带退伍令至校办理复学相关业务。

 

教务处注册组 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