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学期延修生领取毕业证书事宜
一、毕业证书依行事历于114年2月11日(星期二)开始领取。
※为配合本校发行中英文版学位证书,自111学年度第1学期起应届毕业生(含延修生)应输入英文姓名,以利印制学位证书,若尚未输入英文姓名者,请于领取毕业证书前三日,将护照影本(务必注记学号)传真至04-26322645或E-MAIL至reg@hk.edu.tw,并于传真或E-MAIL后来电确认。
※委托书可至弘光教务处注册组网页(https://reg.hk.edu.tw/main.php/)→表单下载。
二、领证流程:学生于领取毕业证书后,务必于毕业证书印领清册签名或盖章。
三、委托领证:若本人无法到校领取证书,得亲自填写委托书,将委托书、学生个人私章、学生附有照片之身分证件交由受托人代领,并请受托人携带本人附有照片之身分证件;领取时于毕业证书印领清册签章及缴交委托书。
注意事项:
请于领证前,至学生资讯系统(新)之毕业能力指标(路径:弘光首页>在校学生>登入学号、弘光email密码>学生资讯系统(新) >成绩>毕业能力指标)确认下列项目是否完成
系规定科目总表必修与选修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规定
尚未完成资讯能力及英文能力之毕业门槛者,请于检定通过后,尽速于114年2月7日前将证书影本(影印成A4规格,并注明学号)交至教务处注册组,以免影响毕业资格。
※上述毕业门槛主要为日四技学生,但若各系进修部有此规定,则需以各系规定为准。
尚未办理学程修毕者,最迟应于114年2月7日前至教务处注册组申请中文历年成绩单,并至学程主办系办理学程修毕,方可如期领取毕业证书。
日四技学生请确认服务学习及劳作教育是否完成,未完成者亦请于114年2月7日前完成。
若有其他问题,请到校前先电话与教务处注册组联络,04-26318652#1254~1257。
本校寒假期间教务处注册、课务上班时间如下:
【后续上班时间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114年1月13日~2月7日:星期一~星期五9:00~16:30
*114年2月10日~2月14日:星期一~星期五8:00~16:30
(全校停电岁修114年2月3日~2月5日停班停课。)
(农历春节为114年1月27日~1月31日。)
教务处注册组敬启11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