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2学期延修生选课及注册事宜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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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3.2学期延修生选课及注册事宜

公告日期:2025年02月07日张贴人:注册组

公告113.2学期延修生选课及注册事宜

  1. 2学期延修生注册程序单(如附件)预计将于11427日寄出
  2. 网路选课时间为114213日(星期四)900起~214日(星期五)2400,及114217日(星期一)1200起~224日(星期一)2400
  3. 若有选课问题,敬请洽询教务处课务组电话04-26318652分机1254~1257。
  4. 英文姓名提供(详细请参阅背面说明)114213(星期四)起至11452(星期五) 截止。
  5. 选课后可自行上网列印注册缴费单并于114226日前完成缴费。若不选课仍需于选课期间至校办理休学程序,如未办理休学将视同逾期未注册退学。
  6. 欲办理就学贷款者请于114214日完成选课,自行列印或至总务处/出纳暨保管组列印注册缴费单,并于2/21前完成办理就学贷款申请(须将申贷书第二联及注册单缴回生住组B107)
  7. 依学则第56条规定「应届毕业生缺修学分,须于延长修业期限之第二学期重修或补修者,第一学期应到校办理休学,免予注册。注册者至少应选修一个科目。」,若未选课亦未办理休学程序选课后未缴费,予以退课后未达学则「至少须修习一门课程」规定,将依学则规定,以「逾期未注册者予以退学」办理。
  8. 学分费及平安保险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之标准收费。
  9. 113学年度第1学期修课之成绩公告后,确认可于114211日领取毕业证书者,不需来校办理
  10. 延修生若目前为休学者,需先至校办理复学程序后再选课。如因服兵役而可延长修业年限者,请携带退伍令至校办理复学相关业务。

教务处注册组 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