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颁发113学年度第1学期书卷奖奖学金暨奖状事宜。
说明:
一、113学年度第1学期学生书卷奖奖学金名单核发程序业已完成。
二、依「弘光科技大学书卷奖奖学金实施要点」第五条书卷奖奖学金之核给标准:
1.大学部及专科部:须符合操行成绩八十分以上、体育成绩七十分以上,并且学业成绩必须在全班人数前30%(人数无条件进位),再依学业平均成绩高低,取各班每学期学业成绩最优之前三名依序给奖。
2.硕士班:须符合学业平均成绩需八十分以上并且必须在全班人数前30%(人数无条件进位)、操行成绩八十分以上,再依学业平均成绩高低,取各班每学期学业成绩最优之前三名依序给奖。
3.博士班:须符合学业平均成绩需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绩八十分以上,取每学期学业成绩第一名。
三、依「弘光科技大学书卷奖奖学金实施要点」第七条
修讀双主修学生,将以该学期所有修习之学生,依学业平均成绩排序,取每学期学业成绩最优之前三名依序给奖,第一名奖学金新台币三千五百元整、第二名奖学金新台币二千五百元及第三名奖学金新台币一千五百元整。
四、书卷奖奖学金核发金额:第一名奖学金三千五百元、第二名二千五百元、第三名一千五百元。
五、书卷奖奖学金得奖名单公告于教务处注册组网页–书卷奖专区。
六、奖学金及奖状发放方式如下:
(一)奖状将于5月8日前送至系上由各班导师于班会颁发。
(二)奖学金将于114年05月08日前,由出纳暨保管组直接以汇款方式汇入学生个人帐户(请同学自行刷褶查询)。逾期未提供帐户或帐户资料有误者请自行至出纳暨保管组领取奖学金支票,并迳行提供存簿至纳管组补登录。
(三)相关规定,请至教务处注册组网页-学则办法-查询「弘光科技大学书卷奖奖学金实施要点」。
教务处注册组 敬启
114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