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中华民国各界庆祝113年青年节表扬大专优秀青年遴选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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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处系统组

【申请】中华民国各界庆祝113年青年节表扬大专优秀青年遴选

公告日期:2023年12月27日张贴人:课外活动指导组

一、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救国团

二、遴选标准:凡具积极进取、品学兼优之大专校院学生(含夜间部、研究生,不含在职专班学生),具有下列优良事蹟之一,足为青年学生楷模者。

(一)担任社团负责干部,推展社团活动,有具体优良事蹟者。

(二)热心公益,推展社会服务工作,有具体优良事蹟者。

(三)办理爱乡爱国爱校活动,有具体优良事蹟者。

(四)研究学术,具有专精、创新者。

三、本校共可推荐七名优秀学生。

(一)曾获选之大专优秀青年,不得推荐。

(二)需填写蒐集个人资料告知事项暨同意书(如附件)。

四、表扬方式:

  • 经各校评选推荐,第一名为全国代表、第二名为县市代表,分别代表学校,请务必出席参加全国及学校所在县市举行之各界庆祝青年节表扬大会并受奖,其他优秀同学请各校自行表扬。
  • 全国代表参加表扬大会报到通知单,由救国团总团部寄发,另县市代表之表扬大会报到通知单,则请救国团各县市团委会迳行寄发联系。
  • 当选证书由救国团总团部统一印制,预订于113年3月16日(星期五)前,分别寄达各校及各县市团委会业务承办人。

五、各校优秀青年代表参加全国及县市青年节表扬活动,其往返交通费,依本校规定办理。另代表参加全国表扬者,其参加表扬大会期间膳、宿等费用,由救国团总团部负责支应。

六、资料缴件期限:请于112年12月31日以前将征选资料(推荐表&历年成绩单)纸本文件备齐,送至课外活动指导组陈佩琪承办窗口,如有任何问题欢迎来电询问分机#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