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函转卫生福利部通知「网路媒体不当自杀内容申诉案件」之受理平台,自114年3月14日(星期五)起改于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委托建置之「落实网路防护机制申诉系统服务平台」办理。
说明:
一、 旨揭申诉系统服务平台,系为协助相关机关落实网路不当内容防护机制,并利民众针对网路不当内容进行申诉及获取相关机关之回应。该平台谨订于114年3月14日(星期五)正式上线,并开放受理卫生福利部主管之网路媒体不当自杀内容申诉案件。
二、 为配合旨揭申诉系统服务平台之正式上线,卫生福利部前于113年8月1日启用之「网路媒体不当自杀内容申诉平台」将同步自114年3月14日起停用,并赓续委托台北市电脑商业同业公会(下称厂商)于旨揭申诉系统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相关资讯如下:。
(一)平台网址:https://www.reportharmfulcontent.org.tw/
(二)厂商服务时间及咨询专线:
1、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国定假日及例假日除外)。
2、咨询专线:(02)2578-7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