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科技大学校园安全实施计画
112.12.21.校园安全暨灾害防救委员会通过
壹、依据:
一、教育部112年11月30日以台教学(五)字第1122805533A号令修正发布「校园安全及灾害事件通报作业要点」第1点、第3点及第4点附件 1。
二、依据110.11.09行政会议通过修正本校「校园安全暨灾害防救委员会设置要点」办理。
贰、目的:
为确保本校学生优质就学环境,使学生专心向学,避免遭受外部干扰,以期达到人安、事安、地安、物安之安全目标,确实防范特殊事件及意外事故之发生,并以防范、通报、妥处等手段,即时处理校园安全状况为目的,减少意外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安全,有效维护教职员工生生命财产安全。
参、执行构想:
以校园人安、事安、地安及物安为主轴,明定各单位相关校园安全职掌,进而强化校园安全功能,就有关影响校园安全之天然灾害与人为事故,整合校内既有人、物力以及校外各项资源,建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即时提供适切之支援,期以完整指挥体系及具体处理作法,依校安事件及教职员工生之状况,协调统合各相关单位快速预防、应变与处置,以降低危害程度,确保校园及教职员工生生命财产安全。
肆、实施要领:
一、依据本校校园安全暨灾害防救委员会设置办法,律定各单位业务职掌,遂行校园安全管理防护机制,防制人身安全、强迫推销、诈骗偷窃、纠纷冲突、校园霸凌、性骚扰(侵害)、暴力入侵及精神异常人士进入校园,并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宣导,营造优质的生活学习环境。
二、依教育部「校园安全工作手册」规定,学校须设立「校园安全暨灾害防救通报处理中心(以下简称校安中心),作为处理校园安全事件之运作平台,并依校园安全及灾害事件通报作业要点修正规定(如附件1)实施通报。校安中心由军训教官及校安辅导员组成,不分平、假日24小时轮替值勤(作业程序如附件2),落实掌握校园状况,确保教职员工生安全与校园安宁。
三、校安事件发生时,则依校安状况危害及影响程度,由校长下令成立紧急应变小组,执行事故处理及后续协助,避免衍生后遗,确保教职员工生安全及维护校誉。
四、本校依实际需要,进行「校园安全实施计画」编撰及修订,计画内容函括校园危机分析、危害类型及种类、预防教育宣导、值勤规定及事故处理、校园安全业务与经费运用等,并依校园安全危害潜势实施分析(分析图如附件3)绘制校园安全动线图(如附件4),作为教育宣导及危安预防工作,针对校安事件之影响层面、严重程度及后续状况发展,建立校园安全危机处理作业要领(如附件5),以有效消弭校园安全事件发生。
伍、具体作法:
一、预防措施:
(一)教育宣导:
1.各系辅导教官(校安辅导员)于开学后一个月内,针对辅导班级实施入班宣导,并利用全民国防教育将校园安全案例融入课程教学,实施校园安全及配合事项宣导,以加深学生安全防险观念。
2.运用新生训练、自治干部训练、学生事务工作座谈会、转、复学生座谈会、学校Line群组及各项集会或活动等时段,实施校园安全案例暨安全防险观念教育宣导。
3.运用公民素养讲座时机邀请法学专家及警察局实施法律常识专题宣导,建立学生法律知识,避免违法事件发生。
(二)校园安全巡查:
以营造友善、安全之校园环境,编组运用后宪保全人员、教官及校安辅导员执行校园安全巡查工作,订定各区段巡查时间及重点,加强校园安全巡查维护工作并编成「校园巡守队」于进修部上、放学时段,校园安全易生罅隙期间,实施校园巡查工作,消弭校园死角,以确保校园安全之目的。校园安全巡查具体作法(如附件6)。
(三)办理「友善校园安全班级互助组长研习活动」:
为建构安全学习环境,落实校园安全各项教育宣导、防范及推行工作,建立校园安全及学生生活互助模式,于学期初办理「友善校园安全班级互助组长研习活动」,运用班级同侪及互助方式建立学生互助友爱、守法守纪观念,确保人安、地安、物安及事安之要求,以维护全校教职员工生之安全。
(四)建立「友善校园」安全学习环境:
为营造安全、温馨、适性的学习环境,建构健康、和谐、友善的校园风气,借由每学期推动友善校园周活动,置重点于「防制校园霸凌」、「防制诈骗」、「防制黑帮势力介入校园」及「防制药物滥用与防治爱滋」等,期藉办理各项教育宣导及活动,唤起教职员工生对建立友善学校环境之重视,共同关注及协助维护校园安全,有关「高关怀群」辅导,由咨商辅导中心主导,各院系所、生住组、卫保组配合办理。
(五)维护赁居安全:
为维护校内、外赁居学生住的安全,持续推动学生宿舍「校外赁居处所安全评核访视」,结合辖区警察及消防公权力单位共同实施「联合访视安全评核」作业,提升校外住宿安全与品质,致重点于学生赁居安全。每学期召开辅导访视会议,了解学生校外生活与学习情形,由全校导师、教官及校安辅导员实施「实地访视」,针对租屋环境、消防安全与逃生路线等安全问题进行了解,以关怀校外赁居学生,并定期实施「交通、赁居、卫生保健三合一宣导」及「防火逃生演练」活动,提升学生防灾知能,强化学生防震、防灾意识,建立学校关心、家长放心、学生安心之住宿环境。
(六)营造「友善健康无毒」校园:
促进全校教职员工生健康,营造「友善健康无毒」之校园,持续配合教育部防制学生药物滥用计画,实施三级预防辅导策略,唤起师生拒毒、反毒之意识;于学期中办理友善校园反毒宣导,并结合台中地区邻近国小办理反毒宣导服务学习推广活动,以达到无毒校园之目的。
(七)警政座谈联谊机制:
1.依本校校园安全实需,借由召开之警政联谊会议平台,签订支援协定事项并提出相关需求建议,以完善校园安全机制。
2.检视校区危安死角及易发生事故之地点,协调权责单位协助巡逻及查察工作。
3.与辖区警局保持密切联系,即时处理校安事件及学生偏差行为再教育工作。
(八)加强安全检核及教职员工安全训练机制:
依据教育部111年10月31日台教学(五)字第1112861901J号函办理,学校应每学期初会同总务处针对校园环境安全自主检核表 (如附件7) 实施调查,并依教育部审查意见,由人事室将「教职员工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危机训练」纳入年度教职员工训练。 学校防护团常年训练,应纳入「人身安全(如跟踪骚扰、外人侵入校园等)宣教」,以提升教职员工生安全警觉,完善校园安全整体机制。
二、值勤规定及事故处理:
为发挥校安中心指挥、管制、协调、督导之功能,由校安中心值勤人员于第一时间先行处理事故,以期掌握机先,争取时效,处理危安事件,有效维护校园安全。
(一)校安中心值勤编组:
校安中心之值勤工作由教官及校安辅导员担任,考量业务性质及校安状况,实施编组如下:
1.一般值勤:依每月排定之「值勤暨住校辅导」轮值表实施轮值。
2.重点值勤:除由「值勤暨住校辅导」轮值表排定人员实施值勤外,并得视校安状况通知相关人员到校处理。
3.校安人员未担任值勤工作者,依本校员工工作守则规范办理。
(二)校安中心值勤规定:
1.校安值勤人员应依劳基法规范于值勤日前完成线上校安值勤登录及出勤记录表,无论平日、假日或夜间,均应驻守校安中心,如因故不克值勤时,应于值勤前一日,填写值勤更换表,经单位主管核定,由值勤业务承办人上网更换值勤填报系统更新后始能更换值勤,以明责任。(校安中心值勤规定如附件8)。
2.因故临时不克值勤者,应请他人代理,其值勤之责任与义务由原值勤人员负责;值勤专线电话,应优先接听。
3.值勤人员应主动掌握校安状况,如有扩大或恶化之趋势,应速通报教育部。
4.每日应主动与驻校保全电话通联,并接听教育部查勤电话与状况反应并将通联状况记载于值勤纪录簿上。
5.上级查勤时若值勤人员不在工作岗位致使无法接听查勤电话,教育部校安中心视情节查处。
6.值勤人员值勤时发生之校安事件依校安事件处理流程 (如附件9),并记载于值勤纪录簿,并转知业务承办人及校安中心主管。
7.值勤交接时,交班人员应将未结案件或继续发展中情况详为交代,并应登载
于值勤纪录簿交接事项栏中,俾由接班人员持续处理。
8.重点时期值勤人员于任务解除后,原值勤人员续按一般值勤,并依规定完成交接手续。
9.值勤人员如有脱班、擅离职守或延误处理时间者,依其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10.值勤人员协助处理学生调阅监视器事务依「校安中心调阅监视纪录注意事项及作业程序」办理,教职员工因故须调阅监视器事宜,请洽总务处依相关规范办理,监视系统设备由总务处负责维护。
(三)事故处理标准作业流程:
发生校安事件,如卫生医疗(如附件10)、疑似食物中毒(如附件11)校园暴力(如附件12)、窃盗事件(如附件13)、歹徒入侵校园(如附件14)、自我伤害处理流程 (如附件15)、非本国籍学生因精神疾病或疑似精神疾病导致自伤或伤人事件处理流程(如附件16)、校园霸凌(如附件17)、跟踪骚扰防制处理流程(如附件18)、药物滥用 (如附件19)、诈骗案件(如附件20)、大专校院校园爆裂物事件处理标准作业流程(附件21)、校安中心调阅监视纪录注意事项及作业程序(附件22)等校安事件,除第一时间通报校安中心及依标准作业流程完成处理后,依教育部校安事件类别规定,或填写「协同辅导学生建议表」(如附件23),若校安事件属性骚扰性侵害或霸凌事件类型,依教育部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霸凌事件通报及调查处理程序,陈报相关单位共同协处。
陆、通信连络:
校安中心各项通信连络须确保畅通,若遇电讯中断时,应以行动电话及无线电取代,如行动电话仍无法通联,则应以人力、无线电或其他方式遂行通报处理作业。
各项通信连络表及使用说明如下:
一、地区医疗机构电话表,(如附件24)。
二、全国教官服务全国学生网络电话表,(如附件25)。
三、本校校安中心紧急联络电话表,(如附件26)。
柒、一般规定:
一、校安中心须充实通讯及资讯设备,与教育部校安中心通报系统保持24小 时联结,以确保网络畅通。
二、校安中心及公关组长,平时须与相关警政单位及各媒体保持联系,加强与各界沟通,以掌握校安资讯;本校发言人于事故发生后负责对外沟通、说明,对于错误报导或不实传言,则立即予以更正或说明,减少媒体负面报导及不良影响。
三、校安中心于每学期检讨校内校园安全工作状况,据以办理奖惩,以提升实施成效。
四、校园安全所需经费由本校年度相关预算经费项下编列支应。
五、如有修正意见及建议事项,请联络本案承办人:边兴邦校安辅导员校内分机2272或04-26338000。
捌、本计画经校园安全暨灾害防救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陈校长核定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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