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大门路口靠人行天桥那侧,优化公车专用道站体至学校对面路段未划设行人穿越道,行人禁止穿越道路。如需穿越道路,应行走行人穿越道或人行天桥。
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设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之道路,行人穿越道路时,必须经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桥或人行地下道穿越,并不得在其100公尺范围内穿越道路;行人若不依规定擅自穿越车道,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裁处新台币500元罚锾。
三、行人过马路时,参考以下措施,增加用路安全:
(一)遵守行人号志,秒数不足时等待下次再通过。
(二)夜间行走在马路时,穿着浅色衣服,方便来车辨识。
(三)过马路前与行人穿越道保持一定距离。
(四)过马路时查看左右来车,避免低头滑手机。
(五)孩童过马路时举手,增加驾驶能见度。
(六)在未画设人行道地区应靠边行走,同时面向来车,方便注意迎面而来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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