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学期学生办理兵役缓征、尽召作业线上申请,即日起至9月13日24:00时止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2日张贴人:校安暨军训室
一、申请对象:
新生、复学生、转学生(含日间部、进修部互转)、延修(毕)生男学生。
二、未服过兵役者办理兵役「缓征」避免被征召:
- 役男:未服役男子满19岁当年1月1日纳入管制。
- 95年次(含)以前出生,免役(领有县市政府核发之「免役证明书」)、未服过兵役者,须重新办理(五专生约至3年级时再办理),学校查核后陈报县市政府核定。
- 申请路径:学生资讯系统(新)>学务>兵役缓征线上申请(未服役或免役)。
三、已服过兵役者依意愿办理「尽召」避免动员召集:
- 对象:已服役未达除役年龄之学生(校级军官及士官长:58岁、尉级军官及士官:50岁、义务役士兵:36岁、志愿役士兵:45岁。),依个人意愿办理尽后召集(尽召),学校陈报各县市后备指挥部核定,求学期间避免接受动员召集(新生、转学及复学生,有意愿者须重新办理)。
- 申请路径:学生资讯系统(新)>学务>兵役尽召线上申请(已服役) 。
四、缓征及尽召申请注意事项:
- 入学后申请一次即可,核准至毕业当年1/31或6/30,无须每学期申请(延修生只能申请1个学期,须每学期办理1次)。
- 申请时间:至113年9月13日(周五)24:00截止。
- 开学日期:113/09/09。
- 入学日期:113/08/01。
- 修业年限:依学制而定(例:日四技4年)
- 毕业日期:预定毕业之年1月31日或6月30日。
例:日四技 113/8/1入学,117/6/30毕业
例:进二技护理 113/8/1入学,116/1/31毕业
五、学生资讯系统送出申请后务必查询确认送申请:
- 申请查询路径:学生资讯系统(新)>学务>兵役缓征/尽召申请结果查询。
- 「审核状态」显示之意义:
1.查无资料:表示上传失败,请重新上传(相片限jpg档)
2.待审:表示上传成功,静候审查
3.退件:审查不通过,请依修正意见重新上传
4.已审核通过(约2个月后查询):县市政府或县市后备指挥部已核定。
六、有时因兵役单位作业问题,在学校未报送名册前即先发征集令给役男,如已收到征集令者,可持学生证及身份证至B栋105校安暨军训室申请开立「暂缓征集用证明书」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市区公所兵役课,请其协助销案。
七、应行办理缓征之学生未检送申请资料者,其后续兵役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迳洽承办人王璿纶教官,分机2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