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新生、复学生、转学生(含日间部、进修部互转)、延修(毕)生男学生。
二、95年次(含)以前出生未服过兵役者办理兵役「缓征」避免被征召及无法申请出境(出国):
三、缓征申请注意事项:
例:日四技 113/8/1入学,117/6/30毕业
例:进二技护理 113/8/1入学,116/1/31毕业
四、学生资讯系统送出申请后务必查询确认完成送出申请:
1.查无资料:表示上传失败,请重新上传(相片限jpg档)
2.待审:表示上传成功,静候审查
3.退件:审查不通过,请依修正意见重新上传
4.已审核通过(约2个月后查询):县市政府或县市后备指挥部已核定。
五、有时因兵役单位作业问题,在学校未报送名册前即先发征集令给役男,如已收到征集令者,可持学生证及身份证至B栋105校安暨军训室申请开立「暂缓征集用证明书」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市区公所兵役课,请其协助销案。
六、应行办理缓征之学生未检送申请资料者,其后续兵役问题由学生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迳洽承办人王璿纶教官,分机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