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安中心校园安全宣导-「防范不当校园传销、避免陷入消费法律纠纷」。 - 弘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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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中心校园安全宣导-「防范不当校园传销、避免陷入消费法律纠纷」。

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9日张贴人:校安暨军训室

近期校安中心接获反映有校外机构(人员)迳自以LINE方式向同学宣传毕旅行程,遂行强迫推销之实,致使同学可能会做出非理性或过度消费之决定。爰此相关宣导事项如下:
1.如为学校之相关培训或职涯辅导系透过课指组或职辅组等学校单位统一办理,请同学切勿听信推销人员虚假说辞。
2.其推销之毕业旅行程,若单价均高,或不一定符合同学需求,请同学务必慎重考虑。
3.同学如遇此状况,除当下明确拒绝外,立马封锁该校外人士Line联系方式。
4.若发现校内有不明人士进行推销行为时,并立即通报校安中心协处,校内禁止厂商(或个人)自行进入推销任何商品。
5.因类案均属访问交易,依据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访问交易之消费者,得于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务后七日内,以退回商品或书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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